细细品味一部作品以后,从中我们收获新的思想,不能光会看哦,写一篇观后感吧。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观后感呢?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微电影一字之差观后感,仅供参考,大家一起来看看吧。
微电影一字之差观后感1
今天下午第二节课,老师给我们观看了《烦躁》和《一字之差》这两部微电影,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《一字之差》。
《一字之差》主要讲述了一位外地打工者李先生到一家五金商店去打工,商店的陈老板欠了打工的李先生3000元工资,李先生去向陈老板讨他2个月的工资3000元钱,可是陈老板说过几天给他,并给李先生写了欠条。时间就像流水,转眼又过了几星期,这天,李先生又去向陈老板讨要工资,陈老板对他说:“我这里只有1000元,这几天我们的销售额越来越少,根本就没有多少利润。剩下的20xx元我下次再给你。”说完,陈老板在上次写的那张欠条的下面写了“还二千元”。又过了十天左右,李先生又去向陈老板要剩下的工资。陈老板便从口袋里拿出1000元钱给李先生。李先生对他说,还差1000元工资呢?谁知,陈老板竟翻脸,气冲冲地对他说:“欠条上明明写的.是‘还二千元’,我已经还了你二千元了,今给你1000元,正好是3000元嘛!”听了这句话,碎李先生跑出了门口,来到了桥边,看见桥头有一张大标语,写着“有矛盾纠纷,找人民调解”,于是,李先生去了昆山市纠纷调处社会矛盾服务中心。解说员李建国告诉李先生:“虽然你有证据和证人,但是证人不承认,我们也帮不了你。”解说员又对陈老板说:“除了你们两个,还有其他人吗?”。陈老板说:“还有小郑,我这就打电话给他,过了一会,小郑过来了……解说员对小郑说:“如果你想清楚了请在上面签字。”小郑断断续续地说:“让我回去好好想想。”……最终,陈老板知道自己错了,他跑到解说员那里去,把1000元交给了解说员,让他交给李先生,并说出了原因。原来,李先生前几天不小心打了几块青花瓷,陈老板和小郑一起想出了这个方法来糊弄他。
这个微电影告诉我们:我们要诚实,不能像文中的陈老板一样。诚实不仅要求对人对事诚实,还要对自己·诚实,要认清自己,不能胆大妄为。
微电影一字之差观后感2
一字之差这部微电影主要讲述了一位男员工和他的老板——陈老板还有陈老板的另一位员工之间发生的一件事情。
故事情节是这样的:“陈老板的员工因为自己家里有事,急需用到钱,可是他自己身上却没有钱,突然,他想起陈老板还欠他两千元工资没有付。就立刻来店里,向陈老板讨回自己的工资。可是陈老板却推辞说:‘那个,这两个月公司的生意不太好,你就再等等吧!只要公司的生意好,我一定会还你的,你就放心好了!’员工不信,陈老板只好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千元钱,还拿了一支笔和一张纸,写了一张欠条,上面写着‘xxx还xxx千元,以此为证。老板接着说:“还剩20xx元我过几天再还给你。”十天以后员工又向老板讨工资,老板给了他一千元,让员工把欠条给他改一下。又过了十几天,员工再次向老板讨钱时,老板却说钱已经还了,不相信的话就看欠条。他那出欠条给老板看,指着上面的字说:‘这上面明明说你还欠我一千元。”老板说:“这上面明明说还了你一千元。”老板又说:“你不想干就别干,大街上像你这样的人多得是!”员工听了很生气,愤怒的拿起欠条转身就走。
员工一直独自在大街上徘徊,有一天他走在大桥上的时候看到:‘化解矛盾就找人民。’他找到调解员,告诉调解员当时的情况,并把欠条给了他。他看了欠条以后,叫员工把老板叫过来,碰面以后,两人又开始大吵特吵,老板说自己有证人,调解员让他把证人叫过来,可当他们向调解员说明当时情况结束的时候,调解员对证人说:‘作伪证是犯法的。’那个证人就想老板说自己不想作伪证了。最后,因为陈老板证据不足,那个员工胜诉了。”
看了这部微电影,使我明白了我们做人应该要诚实,不能为一己私利,而伤害他人的个人安全,这么做是很不正确的选择,还有如果因此触犯了法律,受到法律的制裁,就更不应该了!
微电影一字之差观后感3
在下午第二节课,我们看了微电影《一字之差》这个微电影,讲述了发生在昆山的一件事。
电影刚开始就出现了 一位男子,故事就发生在这位男子的身上,男子正常地上下班,在上班时,他接到了一通电话,电话里的人是这位男子的家人,家人说:“家里急需用钱,”男子听了后,就赶快去找他的老板,他的老板欠他3000元,那位男子就去要他的钱,男子说:“老板这两个月的工资您都还没给我呢。”老板说:“最近的货都买不出去经济不如以前好。”男子着急地说:“不可以呀老板,我家急需用钱。”老板说:“我这只有一千元,就先给你一千元钱吧。”老板拿出了一千元递给了男子,男子说:“那剩下的两千呢?”老板说:“下次给你,我们把欠多少写在欠条上。”男子拿出了欠条,老板在纸上写了“我还欠款两千元,”男子拿了钱就走了,过了十天后,男子又来到了老板这里,男子对着老板说:“老板您欠我的两千元什么时候还。”老板说:“什么两千元。”男子说:“都过了十天了,您还不还我吗?”老板拿出了一千元递到了男子手里,男子说:“是两千元。”老板说:“你把欠条拿出来。”男子快速的把欠条拿出来,老板看了看欠条说:“这明明写得是我还欠条两千元。”男子说:“这是欠我两千,不是还两千。”两人争了起来,随后他们就来到了法院,调解员说了许多调节的方法,可是最后他们都不答应,眼看就和解不了,老板说清了事情的真相,这件事就圆满的结束了。
看了以后,我觉得这个老板真是贪得无厌,这个故事就是一个“还”字造成的,但是这个老板到最后还是澄清了事情的真相,只要悔改就是好人,不然冰冷的监狱就等着你,希望这个老板不要在犯下这样的错误了。